近日,湖南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發布了《關于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開復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從加強商品房預售許可監管,順延工期及資質、資格有效期,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扶持等九方面,有序推動企業和項目開復工。執行期限為《通知》公布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
值得關注的是,此前湖南省內湘潭、衡陽、懷化均已發布了各自的“救市”新政,而此次為省住建廳發文,直接從省級層面發“福利”,后續或將有更多地州市跟進,發布具體的“救市”措施。
《通知》全文較長,摘錄重點內容如下:一、加快辦理預售許可審批:研究試行誠信開發企業申請預售資金用于本項目建設的“即報即批即用”措施,以及支持監管銀行通過出具銀行保函抵頂一定比例的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并直接承擔預售資金使用監管職責的辦法。積極試行商品房開發項目容缺審批、承諾審批,加快辦理預售許可等審批手續。
二、對公租房租金減免、補助:對經濟收入困難家庭承租公租房的可以予以適當租金減免。對公租房物業服務及運營管理單位因疫情防控額外產生的物資采購、人員成本等費用支出可予以適當補助。
三、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扶持:企業可按規定申請在 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職工,2020年6月30日前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已報送的予以調整;
四、開通項目審批“直通車”:疫情期間對涉及保障城市運行、疫情防控及其他涉及民生的相關項目,在辦理施工許可手續時,可實行“容缺辦理”和“承諾制辦理”,所有直接涉及復工復產的服務事項實行當日受理,當日優先辦結。
五、建立招投標綠色通道:全面推行招投標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辦理,實行不見面開標、評標。采用紙質招投標的,投標文件可以郵寄。鼓勵招標以投標承諾代替投標保證金、保函(保證保險)擔保,推行使用電子保函(保證保函)。
六、企業/人員資格到期時間調整:省內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審批的房地產開發、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咨詢、質量檢測等企業資質和有關人員資格,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間屆滿的,統一延至2020年6月30日。
附文件: